我国质检总局和我国标准化**共同发布的GB1499.2–2007《钢筋混凝土用钢*2部份:热轧带肋钢筋》。 标准中明确规定,抗震钢筋的符号为在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牌号后加“E”,例如HRB400E,HRB500E,HTRB600E。 “E”,是英语单词Earthquake(地震)的**个字母,标志着钢筋产品达到了我国颁布的“抗震”标准。 抗震结构要求使用具有抗震性能的钢筋,即在建筑物受到地震波冲击时,可延缓建筑物断裂发生时间、避免建筑物在瞬间整体倒塌,从而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。 因此在抗震结构中,理想的钢筋性能应有一个较长的屈服平台,有很好的延性,同时钢筋实际屈服强度相对于屈服强度标准值不宜过高。 抗震钢筋除应满足标准所规定普通钢筋所有性能指标外,还应满足以下: 1、抗震钢筋的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小于1.25; 2、钢筋的实测屈服强度与标准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.30; 3、钢筋的较大力总伸长不小于9%。 以上三条确保了钢筋的抗震能力,使得抗震钢筋能够在建筑发生倾斜、变形时“稳起”,不发生断裂。